科学技术办公室(高职教育研究所、学术委员会秘书办公室)

科学技术办公室是学校科学研究、科研平台建设和学术事务协调管理的职能部门,是在学校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充分发挥科研强校的战略功能,负责学校科研管理、科研平台建设、高职教育研究和信息传播、学术事务评审、学术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。

(一)主要职责

1.负责科研制度建设工作。负责科研工作发展规划、计划、总结、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。

2.负责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。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立项、过程管理、结题(验收)及鉴定工作;负责科研经费的配套与使用、审核与管理工作。

3.负责科研平台建设工作。负责各级各类智库、协同创新中心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科研创新团队等科研平台的申报、培育和管理工作,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其建设工作;负责校内科研机构的申报、考核和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科研类社会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。负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研究项目、合作研究项目、技术服务、决策咨询等的组织管理与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;负责横向科研项目(课题)合同、科技合作协议的审核、签订、日常管理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、资料归档等工作。

5.负责科研信息及档案管理工作。负责科研信息的管理及统计资料的上报、数据提供及信息保密工作;负责科研档案的建立、整理、保管和归档工作。

6.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工作。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、培育和管理工作;负责科研成果的宣传、转化和应用推广工作;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;负责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;负责科研业绩的考核和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工作。

7.负责科技年报工作。负责学校科技统计年报、社科统计年报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、年度创新信息采集报表的填报、审核及上报工作。

8.负责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作。负责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、教育教学改革和决策提供咨询服务。

9.负责学术诚信体系建设工作。负责学术道德规范、科研诚信的制度建设,组织开展学术诚信、科研诚信教育活动;负责学术不端、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10.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办工作。负责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,组织学术审议、评定和咨询,办理学术委员会决定的各项事项,组织协调开展学术交流活动。

11.负责学会(协会)等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。负责各级各类学会(协会)等学术团体的申请入会、任职及会员代表推荐、登记、会费缴纳等管理工作;负责联络相关人员参加学会(协会)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。

12.负责学校学报的编审工作。

13.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其它工作,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二)职责强化

1.加强科研管理政策研究,推动科研工作依法依规,不断完善科研制度科学化、规范化建设。

2.加强推进科研档案管理及科研管理信息化手段应用,提升管理效率。

3.加强部门人员统筹管理,不断优化部门岗位设置,加强科学管理,实现人岗相适。

4.加强科学研究的资源配置、统筹协调工作,整合优势资源,跨学院、跨专业组建团队,牵头组织高层次项目的申报和攻关,协助二级学院承接科研类社会服务项目。

5.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,统筹规划好学术诚信长效机制建设,强化教育引导,常态化开展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教育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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